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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特别是近期作出的“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及上级有关部署安排,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切实在转变理念、标本兼治上下功夫,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

  (一)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切实解决思想认知不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抓落实存在较大差距等突出问题。

  (二)完善和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链条、制度成果、工作机制和预防控制体系,扎实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安全生产实现“零死亡”,全力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风险,提升安全生产整体水平,保障企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三、组织保障

  (一)成立公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专项整治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领导小组组长由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陈晓华担任;副组长由总经理宋领、副总经理龚祖春担任,成员包括其他党委常委。

  (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专项整治组织实施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公司副总经理龚祖春担任,副主任由安全生产监督部主要负责人担任。安全生产监督部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了解、掌握各单位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主要经验、正反典型,研究分析专项整治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向领导小组请示汇报并提出解决建议,整体推进专项整治工作;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督导组组建和协调沟通;负责指导各单位专项整治工作。

  (三)组建公司专项整治工作督导组,采取巡回督导、随机抽查、调研访谈等方式,及时了解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查核实际效果,总结推广经验,督促解决问题。各单位也要相应成立专项整治工作督导组,具体指导基层单位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督导组主要职责:传达国务院安委会及上级部门有关要求、公司具体部署,督促指导各单位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并取得实效;总结推广专项整治工作的典型经验、做法,发现和分析存在的问题并督促解决;加强上下联系、沟通信息,及时向公司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

  四、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1.集中开展学习教育

  一是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安排专题学习,加深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理解,结合本单位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措施;二是分级分批组织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安全管理人员开展轮训,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作为重要内容;三是组织集中观看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四是抓住典型案例深入剖析,用鲜活事例启发思考,通过领导干部带头讲、专家学者深入讲、一线工作者互动讲,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走深走实。

  2.深入系统宣传贯彻

  一是各级党委要将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党委宣传工作重点,精心制定宣传方案,部署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传贯彻和主题宣讲活动,在集团网站、电视台、企业宣传栏,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开设专题专栏,推出重点报道、学习文章、访谈评论等,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二是结合“安全生产月”等主题活动,加强灾害事故科普宣传教育、安全法制宣传和安全体验教育,以多种方式,积极推进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宣讲进企业、进现场、进班组;三是结合安全事故通报、安全事故分析会等曝光安全生产典型问题,开展身边典型事故大讨论、事故肇事者(受害者)“现身说法”等活动,强化警示教育,增强全员安全意识,营造安全生产警钟长鸣、常抓不懈的氛围。

  3.加强党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

  一是发挥党组织集中统一领导的政治优势、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体制优势和党的组织优势,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始终把安全生产摆在重要位置,健全定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会议制度,加强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精准治理、综合治理,实现安全生产与生产经营协调发展;二是落实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健全安全生产考核评价体系,把安全生产作为领导干部基层联系点工作内容之一;三是落实干部安全生产履职情况任职考察和任前谈话要求,提升安全生产责任意识,促进企业各级干部尽职履责。

  4.加强安全管理队伍建设

  一是健全安全生产监督机构,依法设立安全生产监督部门,规范配备安全总监,安全生产监督人员数量和素质满足法律法规要求和管理需要;二是健全安全生产监督人员激励机制,加大考核与奖励,拓宽安全生产监督人员选录渠道和晋升通道,建立以注册安全工程师和专业生产技术人员为主的专职安全生产监督队伍,着力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和专业化水平。2022年底前,公司专职安全生产监督人员中注册安全工程师比例达到15%以上。

  (二)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1.健全完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1)健全以“四个责任体系”为核心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坚持“一企一策”,制定、完善企业年度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激励约束条款,确保安全生产责任传递不弱化、不虚化;明确从企业主要负责人到一线岗位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建立责任清单,推进安全生产“明白卡”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四个责任体系”管理班组,落实生产一线安全责任,打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最后一公里”,形成“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2)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企业应依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要强化落实安全生产法定责任,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带头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上级决策部署,加强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生产管理,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做到安全责任、安全管理、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应急救援“五到位”;企业安全生产监督人员、重点岗位、班组和一线从业人员严格遵守岗位操作规程,严格履行自身安全职责,促进安全生产。

  (3)加强全员安全生产责任的考核与奖惩。企业要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内生机制;将安全考核纳入公司综合考核评价体系,按分级考核的原则,多维度、全方位开展安全考核;设立安全生产奖励基金,加大对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履责的奖罚力度,推动安全生产“一把手”工程落地;建立完善对安全生产职工违规违纪行为的处罚机制,将安全生产绩效与职工履职评定、职务晋升、奖励惩处挂钩,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

  2.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体系

  (1)强化安全生产制度建设。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强化制度宣贯与执行过程中的指导,确保制度落实落地。全面履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反违章工作职责,加大安全生产合规性监督管理,及时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和违反操作规程行为,严格问责追责,促进安全生产遵章守规。

  (2)严格安全生产投入管理。健全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确保足额提取,及时投入、有效投入;把安全投入科目、费用计提、使用的合规性纳入各级审计、主要负责人述职报告、各级安全监管范围;将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纳入项目经营责任书和年度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安全生产费用结余不作为项目超额利润进行奖励;坚持科技兴安,加大科技投入,强化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研究与应用,推动“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加强从业人员劳动保护,配齐并督促从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品。

  (3)深化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严格按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和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要求,实现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规范化,持续改进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提升安全管理水平;落实项目管理“大变革”措施,推进安全示范项目建设,夯实基础管理,发挥品牌效应,以点带面,促进公司项目安全管理水平的大提升。2022年底前,所属生产类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均应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审和动态评估,组织协调好与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有效衔接。

  (4)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加强从业人员尤其是承(分)包商人员岗位操作规程和操作技能教育培训,提升从业人员安全常识、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充分发挥安全在线教育平台的功能,创新安全教育培训形式,提高培训效果,实现平台教育的全覆盖;充分利用国家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支持政策,加强企业安全人才培养,加大特种作业人员、国家明令必须持证上岗人员的取证力度,确保重点岗位人员100%持证。

  3.健全完善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生产预防控制体系

  (1)健全企业安全风险防控机制。

  一是科学制定安全风险辨识程序和方法,全方位、全过程、全员辩识和评估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科学确定安全风险类别和等级。

  二是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分级管控的基本要求,制定、落实各类风险管控措施,实行分级管控;强化危大工程、重大危险源和其他风险源的全过程管理,严格高风险和劳动密集作业场所限定人数管理,加强安全管理和高风险作业许可管理,确保各类风险可控。

  三是落实安全风险报告和警示制度。按规定向有关部门报送风险清单,对确认的较大及以上风险按规定报有关部门和公司备案;通过合适的途径,对各类安全风险进行公示,确保每名员工了解安全风险的基本情况,掌握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

  四是落实重大风险应急处置主体责任。开展企业应急能力建设评估,坚持重大风险“一源一案”,规范编制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加强应急准备和监测预警,加大应急物资储备,积极开展应急培训与演练,强化应急队伍建设,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筑牢安全风险防控最后一重保障。

  (2)健全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

  一是建立健全以风险辨识管控为基础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结合企业实际,制定隐患清单,完善隐患排查治理的程序、方法和标准。

  二是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推动全员参与排查隐患,强化对起重吊装、深基坑、高边坡、高支模、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复杂地质条件下隧道、桥梁、轨道交通、大型洞室、海上风电等工程安全隐患的排查。

  三是加强重大隐患治理,制定并实施严格的隐患治理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严格隐患闭环管理,按照“隐患就是事故”的原则对隐患整改不力、措施不落实的比照一般生产安全事故问责处理。

  (3)加强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推广运用公司安全管理信息管理系统,以信息化促进公司安全管理上下贯通、左右衔接,提高安全监管水平;推动安全生产智能装备、在线监测监控、隐患自查自改自报等信息化应用,加强基层基础数据和管理信息采集上传,提高安全生产信息化水平。

  2021年底前,生产类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全部纳入安全生产信息化管理系统,做到自查自改自报,实现动态分析、全过程记录管理和评价,防止漏管失控;2022年底前,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走向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4.健全完善应急管理体系

  (1)加强与企业改革发展相匹配的应急能力建设。

  深入开展企业应急能力建设评估,按照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要求,完善公司、子公司、项目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逐级联动机制,建立健全各单位横向协同应对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联动机制;建立和完善企业与地方政府应急联动机制,积极参与地方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履行央企社会责任;明确各级安全生产应急指挥机构的建设及运行标准、应急物资体系建设标准,促进公司应急救援工作标准化。

  (2)规范应急预案管理。

  完善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重点岗位、重点部位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并定期修订;研究分析国际国内应急管理的最新形势,重点组织编制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国际疫情突发事件、环境安全事件等应急预案和处置方案;规范公司、各单位、在建项目(生产厂)应急预案的衔接,以及公司与中国能建、地方政府应急预案的衔接。

  (3)突出抓好应急培训和演练。

  定期组织实施以基层为重点的常态化应急培训,采取集中轮训、网络远程教育、专项培训、实战演练,以及案例、互动体验、情景模拟等多种方式,分类别开展一线从业人员自救互救、避险逃生技能培训,提高现场处置能力。

  (4)强化国际业务应急能力建设。

  充分发挥国际应急救援指挥管理信息系统平台的作用,提高公司国际业务应急处置水平;强化国际业务应急处置网格化管理,针对重大疫情等影响员工生命健康的突发事件,制定关爱行动方案,组建医疗救助队伍,协助国际应急救援。

  5.推动企业融入安全生产社会治理

  (1)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承诺制度。

  一是在全面安全风险评估、研判的基础上,企业主要负责人通过各种方式途径,向社会和全体员工公开主体责任落实、管理体系建设、安全投入、风险管控、隐患治理等方面的情况。

  二是加强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规范报告生产安全事故,主动配合政府、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积极整改监管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减少和杜绝安全生产失信行为。

  三是完善和落实举报奖励制度,设立安全生产举报电话,规范处理举报、投诉,强化企业内部监督;自觉接受安全生产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

  2021年底前,所属生产类企业必须公开向社会和全体员工作出安全生产承诺。

  (2)推进安全文化建设。

  一是将安全文化纳入企业文化整体推进,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对照有关标准,明确目标,科学规划,制定对策,加大投入,利用3年的时间,力争2家以上所属单位获得省级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命名,并争创全国安全文化示范企业。

  二是加强典型经验交流推广,强化宣传和警示教育,丰富安全活动,凝聚安全理念,营造人人关注安全、人人参与安全、人人监督安全的安全文化氛围,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努力实现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我会安全”的转变,从根本上规范员工安全生产行为,减少和杜绝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3)加强安全技术服务支撑。发挥中国能建和公司内部资源优势,利用好第三方安全咨询服务机构,为企业安全生产提供管理咨询和技术保障,提升专业化安全技术和管理服务水平;依法参加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发挥安责险参与企业安全风险评估和事故预防功能。

  (三)深入开展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紧紧围绕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目标任务,深入开展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全面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1.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1)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照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常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清单(试行)》(中葛股安监〔2019〕22号),重点整治项目负责人和主要管理人员安全履职不到位;安全责任制不完善、安全投入不到位、安全培训不到位、应急管理不到位;安全生产监督人员的配备数量不符合规定,持证不达标;赶工期、超能力、超定员组织生产,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责任不落实等问题。

  (2)深化承(分)包“安全+”管理。对照《承(分)包安全管理隐患判定标准》(中能建股发安监〔2018〕34号),重点整治违法分包、以包代管,未将承(分)包方纳入本单位统一管理,承(分)包方准入、过程管理、考核评价等管理要求不落实;未将承(分)包商纳入班组安全建设,未对承(分)包商落实自有员工管理,实名制管理不落实等问题。

  (3)严格危大工程安全管理。对照《危大工程安全管理隐患判定标准》(中能建股发安监〔2018〕88号),重点整治危大工程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深基坑、高支模、高边坡、起重吊装等危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未按规定编制、审核、论证、交底,未按方案实施,未落实旁站监督等问题。

  (4)加强高风险工程安全管理。重点整治隧道、桥梁、轨道交通、大型洞室、城市地下空间、海上风电等高风险工程项目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制定和落实不到位,应急管理体系不健全,专业人员配备不到位,《隧道施工安全九条规定》(安监总管二〔2014〕104号)落实不到位,盾构施工安全风险识别、分析、控制等措施不力等问题。

  (5)强化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对照《现场设施安全管理隐患判定标准》(中能建股发安监〔2018〕87号),重点整治起重机械及起重工器具、临时用电、脚手架、安全设施、临时消防设施等方面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不健全,作业单位资质和作业人员资格不满足要求,设备设施安装、运行、维修、拆除等环节安全管理要求不落实等问题。

  (6)严格安全生产遵章守规。重点整治反违章未常态化、制度化,未及时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和违反操作规程等行为,高风险作业(动火作业、有限空间作业、劳动密集场所作业等)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措施不落实,《作业人员行为安全十项禁令》(中能建股发安监〔2019〕43号)不落实等问题。

  2.民爆物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对照《民用爆炸物品工程设计安全标准》(GB50089)、《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企业安全管理规程》(GB28263)和《爆破安全规程》(GB6722),重点整治民爆物品厂房和专用仓库设计、结构、建筑材料、安全距离以及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等安全设备、设施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和设计图纸;民爆物品生产、运输、储存及爆破作业单位未取得相关许可证,从业人员不具备相应资格;违反民爆物品生产、运输、储存及爆破作业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求等问题。

  3.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对照《公路水路行业安全风险管理暂行办法》《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治理暂行办法》(交安监发〔2017〕60)号,重点整治公司投资运营的高速公路隧道桥梁、事故多发路段等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不规范;临水临崖、高边坡、路基沉降、桥头跳车、桥下堆积物、路面集中老化破损、连续长下坡、急弯陡坡等重点路段存在的安全隐患;服务区(停车区)食品、加油站油品运输及储存安全隐患;冬季路面防滑、道路施救、重大节假日应急抢险处置措施不到位等问题。

  4.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对照《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安监总管三〔2017〕121号),重点整治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构成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未实现紧急切断功能;涉及毒性气体、液化气体、剧毒液体的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未配备独立的安全仪表系统,安全阀、爆破片等安全附件未正常投用;涉及可燃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的场所是否按国家标准设置检测报警装置,爆炸危险场所是否按国家标准安装使用防爆电气设备;是否按国家标准分区分类储存危险化学品,超量、超品种储存危险化学品,相互禁配物质混放混存;液化气站是否存在无证经营及瓶装液化气是否存在非法存储、运输、充装和倒装情况;是否制定并实施操作规程和工艺控制指标,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等危险作业是否执行审批许可等方面。

  5.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对照《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国办法〔2017〕87 号)和《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120号令),重点整治消防机制不健全;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安全距离不够;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通道不畅通,消防控制系统和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仓库等作业场所消防措施不落实;利用原有建筑物改建改用为酒店、饭店等人员聚集场所,违法建设、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违规采用易燃材料装修造成消防安全隐患;辖区和出租房屋(商业门面)存在“三合一”“多合一”场所,生活区电气(燃气)线路老化、电动车违规停放和充电等消防安全隐患;消防控制室等值班、操作人员无证上岗;消防应急管理不到位等问题。

  6.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对照《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安监总管一〔2017〕98号),重点整治整合后的矿山管理不规范,纳入整合的生产系统“各自为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履行不严格,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未办理延期手续;不按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建设、生产,未及时填绘图纸,现状图与实际严重不符;超层越界开采、不按开采设计开采;未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对采场边坡、排土场稳定性进行评估;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设备及工艺,涉及人身安全、危险性较大的设备设施未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检测检验;外包工程安全管理不规范,以包代管等问题。

  7.电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对照《发电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及达标评级标准》(电监安全〔2011〕23号),重点整治“两票三制”未严格执行,设备检修作业、带电作业、动火作业等重要环节和重点领域风险管控不到位;电力网络安全防护措施不完善,电力设备安全管理不到位;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未达标,汛期安全存在隐患,大坝安全管理措施不落实等问题。

  8.工业园区安全专项整治

  对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33000-2016),重点整治园区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建设不达标;园区功能分区、企业分区布置不合理,园区内企业安全防护距离不达标;园区消防、应急、公共服务工程配套和安全保障设施布局不合理;未采取门禁系统、视频监控系统,未实行园区封闭化管理等问题。

  9.危险废物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对照《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安监总管四〔2017〕129号),重点整治未建立危险废物清单台账,未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和明显安全警示标志;未建立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或明确相关规定,危险废物与非危险废物混合贮存,偷存偷排偷放或者违法违规处置危险废物;存在危险废物的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未开展安全风险评估论证,涉爆粉尘作业场所摸排和风险隐患治理不力;未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岗位人员持证上岗;未对危险化学品各环节进行全过程信息化管理和监控等问题。

  五、时间安排

  公司自2020年5月至2022年12月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5月至6月上旬)。结合实际制定细化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具体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和工作计划(《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重点工作安排》见附件),广泛宣传发动,全面动员部署专项整治工作。各单位请于6月10日前将实施方案报公司安全生产监督部。

  (二)排查整治(2020年6月中旬至12月)。加强分析研判,全面、深入、细致地排查治理重点工程、重点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专项督导、典型经验推广交流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健全企业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问题和矛盾产生的根源,制定整改和提升措施,健全落实长效机制,提升安全生产整体水平。各单位要形成年度工作报告和三年行动报告,并于每年12月5日前报公司安全生产监督部。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是安全生产领域的重大政治任务。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联动,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工作专班,细化专项整治方案措施,抓好组织实施和督促落实,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务求取得实效。

  (二)强化监督指导。要将专项整治工作纳入企业年度重点工作,加强动态检查和过程监督,强化责任单位、参与部门的考核,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任务如期完成。要充分发挥专项督导工作组的职能,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研究、协调和督促整改发现的问题,推进专项整治深入开展。

  (三)严肃问效问责。要坚持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措施,加强履责检查,确保整治效果。对专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久拖不改,逾期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要按照公司有关规定,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肃问责、严格奖惩。

  (四)注重宣传引导。要充分发挥新媒体作用,多形式、全过程地宣传推广专项整治成功经验和好的做法,加强正面引领,树立先进典型,发挥示范表率作用,大力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改进安全生产管理,持续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